【让也】鬼爪兰
/由一朵花引起的灵异魂穿文
/ 7000+,比较温馨的故事
/半现实,加了很多虚构和猜想
/圈地自萌不上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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晚11点。
市区发生一起恶性车祸,醉酒司机为逃避查车强行闯卡,一名年轻女警察躲闪不及,被撞翻在地,惨遭二次碾压。
正值暴雨之夜,血腥味弥漫在水雾中。我站在肇事车辆前,看到尸体头部被轧在车轮下,秀气的五官烂成肉泥。雨点落得又急又快,在光束中打出一朵朵血红的水花。
事故现场已经拉起警戒线,救护车尖利的鸣啸在远处响起,几个警察冒雨蹲在血水中,商量着送到最好的医院能不能救活。
其实我想说,没必要了,她已经死了。
死者生前的师傅看上去很难过,我相信是真的很难过,他说过这个孩子很像他女儿,也真的有在用心教导她。
拿着检测仪的男警察已经哭了,他扔下伞站在雨中,一个劲地骂自己不该同意她想跟来查车的要求。尽管没说,我也知道他暗恋她。
几个医护人员从车上抬下担架,我用尽力气大喊:“不用救她了,直接火化吧。”这些人匆匆穿过我透明的身体,脚步没有一点迟疑。
他们听不见我,也看不见我。
我是女警察生前的灵魂。
四十多年前,我被孟婆用一台印魂机制出来,同批有几百个一模一样的灵魂,轻盈、透明、没有形状。孟老板告诉我们:作为灵魂,投生是义务。
“灵魂融入人的肉体,这就是投生。有了灵魂,人才有了喜怒哀乐,有精神,有思想。”她端着一只红漆木碗,里面盛着满满的灰色浓汤,“喝了这个,就能忘记一切,空白地开始一世人生。”
灵魂自婴儿呱呱坠地那一刻起融入,肉体死亡之时自然分离,所有记忆会在这时想起。
灵魂永生不灭,投胎也永无止境,一世结束后有短暂的空白期,而后再次投胎,循环往复。
所以我是她的灵魂,却不是她,肉身已死,我分离出来,这世上从此不再有那女警察。
作为一个年幼的灵魂,我投生过两世,这是第二次英年早逝。
第一世我投到一个富裕家庭的长子身上,争气考上了大学。19岁时父母离婚,母亲带着我和7岁的妹妹改嫁。继父无能,好在母亲分得一笔丰厚的财产,生活倒也还过得去。
变故发生在大三那年的暑假,外表老实的继父在一个深夜暗下毒手,用斧头砍死了熟睡的我们三口。
被抓后这混蛋如实供述,杀人是为了继承遗产还赌债。当时飘在警察叔叔电脑前的我差点自爆,原来这就叫知人知面不知心,如果可以,我一定会毫不犹豫地掐死他。
而后我再次投生,喝孟婆汤时暗暗祈祷,让我这一世活得久一点好吗。
女警察大学毕业就入了职,入职就死了,芳龄22岁。
确实久了一点。
现在我暂时是个游魂了。
短暂的失落后我再次振作起来,事不过三,不信下一次还能死这么早。
路上没见到几个游魂,不知道为啥,这地儿人多,魂少,可能是医疗技术发达,想死不容易。
我一路玩耍着往奈何桥方向去,身体稍一用力就能飞很高,落地毫无痛感,一飘一弹仿佛行走在月球上。灵魂有重量,只不过极小,大致相当于一个吹饱的气球。
路边有一棵粗壮的树,我蓄力一弹,从树顶落下去。繁茂的枝杈乱纷纷穿过我的身体,落到根部后我看起来仿佛被树干钉在了地上。这个游戏百玩不厌,除了地面,什么都能穿过去。
前面是著名景点空山,空山不空,绿林遍野。我兴致大发,沿盘山公路飘上去,一路欣赏风景,站在山顶俯瞰,心旷神怡。
意外在这时袭来,一股巨大的吸力凭空出现,我被强拉着冲过去,直直撞在一个人身上。奇怪的是并未如往常一般顺利穿过,而是晕头涨脑地留在了他体内。有个同质的东西在接触的一瞬间被击飞,是这具身体原本的灵魂。
眼前一黑,我失去了意识。
我似乎身处一片混沌之中,不知过了多久,眼前灰暗的云雾一点点变得稀薄,透明。终于裂了缝,有光流进来,眼睑所盖之处满溢暖色,温和柔润。
我慢慢睁开眼睛,周身柔软的触感提醒我这是在床上,被边压得很紧,我给裹在一个小而舒适的空间里,贴着个暖热的东西。
身体还是很疲软,也没有打探周围的兴趣。沉重的眼皮再次合上,我往旁边拱了拱,打算再眯一小会儿。
“刘也?”
头顶上忽然冒出个声音,我吃了一惊,满脑子倦意顿时消散得一干二净,这才发现身边还有另一个人。
我侧头看去,他半躺在我身边,低头与我对视,一张脸近在咫尺,我哪里是裹在被子里,分明是裹在他怀里。
他见我醒来似乎很激动,声线都有点儿不稳,问我:“有没有哪里难受?”
脸有些发热,天地良心,灵魂是不分男女的,但上辈子那女警察的惯性还留着,突然看见这么个人,这么个事,你云淡风轻一个试试?
僵硬地看了他几秒,我还是窘迫地扭过头去,这到底是哪个的身体?!
他手指捏住我滚烫的耳垂,冰冰凉凉,“刘也,你跟我脸红什么?”
刘也?这个名字有点耳熟,我努力在脑海中搜索着,最终还是一无所获。这样下去不行,我翻过身,决定把话说清楚,也了解了解这具身体的情况,不知道我是怎么被吸进来的,什么时候能出去。
刚吐出一个音节,喉咙突然一阵撕裂般的干痛,我缩手捏住脖子,试图咽口水润一下,毛毛的疼刺得眉头紧皱,看来是睡了不短的时间。
脖颈后一凉,是他把手臂抽了出来,翻身下床。我盯着他的背影看,身材和脸一样惹眼,还很年轻。
床头一盏小小的壁灯亮着橘色的光,墙上贴着淡色金壁纸,天花板雪白雪白,中央吊下精致的枝状水晶灯。房间不是很大,但衣柜桌椅都齐全,估计是用心装点过的员工宿舍。
我此刻就躺在唯一一张双人床上,看着他倒了杯水过来,托着我的手放上去。
“慢点,别呛着。”
嘴唇抵在杯沿,他像是怕我拿不稳一样,覆着我的手握在杯子上,让温热的水一点点流出来。我偷眼看他,这家伙一副习以为常的样子,上衣左胸处别了个小牌,印着“赵让”两个字。眼睛很有魅力,可惜下面一片乌青。
热水像条线似的一直通到胃里,舒坦多了,我清清嗓子准备开口,肚皮突然咕噜噜一阵响,一阵乏力感后知后觉地袭来。
我有点恼火地拍拍肚子,它回应了一连串更响的饥肠辘辘声。人身就是娇贵,做魂倒是这点好,不知饥饱,无痛无痒。
唉,真的好饿啊。
赵让——这应该就是他的名字,从小冰箱里拿出一盒三明治问我:“吃这个吗,不想吃的话我去给你买别的。”
我看着夹了鸡胸,煎蛋,生菜的三明治,犹豫地摇摇头,投生两世,我从未喜欢过这种食物,昂贵又不新鲜,透着股冷柜的怪味。
我选了记忆中喜欢且大概率买得到的东西,“生煎包可以吗?”
他的眼神变得有些奇怪,但什么都没说,点点头便出去了。
门轻轻掩上,我随后跳下床,赵让被派去觅食,眼下我一个人,也要试着弄明白这具身体是谁的。
床头有个手机,我拿起来按开,锁屏是赵让的艺术照,左下角显示着时间:中午12:00.
我刷地拉开窗帘,房间内一片大亮。这里是一楼,窗子面朝着一个花园,有条缕鲜嫩的藤蔓从上面挂下来。我推开玻璃窗,雨后潮湿的空气扑面而来,带着新翻出的泥土味儿,清清凉凉灌了一鼻子。
我使劲呼吸几口,拍打着脸转过身,视线不经意地,遥遥扫过衣柜镜中的自己,愣住了。
镜中人和一段记忆对上了号。
之前说过,我上辈子是个女警察,毕业于一所很不错的警校。
大学时隔铺室友喜欢一个叫刘也的明星,综艺歌曲追得样样不落,捎带刘也在我这里也混了个脸熟,但也只是脸熟,那会儿忙着读书训练,除此之外啥都没上过心。
没想到当年那些耳濡目染在这里派上了用场,我在心里给室友点了个赞,祝你一生顺遂,快乐追星。
所以我现在是个明星了?
从未有过的新奇感,我顿时感觉自己成了有身份的人。把脸怼到镜子前,嗓子都干成丝瓜瓤了,两片淡红的唇竟然很润,我上手摸了摸,又腻又滑,估计是涂了唇膏。
唇膏明显新涂上不久,八成是赵让干的,这种种行为,一对儿无疑了。我不禁有点担心室友,她毕竟自诩女友粉。
关于害我换到刘也身体里的东西,我有个猜想,这种情况很罕见,却也不是不可能。
拉开抽屉翻找一通,没有。桌上摆了几株盆景,绿油油的也不是那玩意。大小收纳盒挨个打开,里面放满了护肤品之类,我随手拿起一张面膜,包装上印着密密麻麻的英文,看不懂。
搜到衣柜时赵让回来了,站在门口疑惑地看着我,“你在干什么?”
我从一堆衣服里直起腰,“我问你,我前几天有没有摘过什么花花草草?”
他走进来,手上提的塑料袋窸窣作响,“你忘了吗,前几天爬山的时候你摘了朵花。”
就是它了!我激动地冲上去,踮起脚揪住他衣领,“那花长什么样子?在哪?”
他有点被我吓到了,把油汪汪的煎包袋丢到一边,拿起搭在椅背上的那件衣服,从裤袋里掏出一朵象牙白的四瓣花。
我心里长啸一声:果然啊!
这不是普通的花,人间称作鬼爪兰,我们则叫它吸魂花。于人无害,于魂却是个小麻烦。如果是开在野地里,路过的灵魂会被它吸附住,四天之后方得离开;如果被人拿在手上,就会出现我这种情况,游魂挤走肉体中的正主,停留时间也是四天。
天知道这稀罕玩意儿是怎么被刘也遇上,还摘了下来。我赶着去投胎呢,硬给截胡到这。
赵让把那张牙舞爪的花递给我,“你没事吧,不记得这些了吗。”
说着还担心地把手覆上我的额头,想探一探有没有发烧。
我一屁股坐到椅子上,抓起一个热乎乎的煎包,泄愤似的咬下一口。
“回头告诉刘也一声,路边的野花不要采。”
我花了半小时来说清楚我是谁,从哪来,要到哪去,为什么会在这。赵让坐在对面听得很专注,时不时还若有所思地点头:“那时我们的确在山顶。”
“你信我说的吗。”
他的答案出乎我意料,“信。”
“刘也从来不吃生煎包的。”
据说我一口气睡了两天多,我在心里算了算,“明天晚上他就能回来了,记得好好补补这身子,换个魂能晕这么久,太……”
“不用你说。”
他语气中明显带了不快,我讪讪地闭上嘴,不再说话。
床头的手机恰在这时叮咚一声,我急于缓解这尴尬的气氛,抓住话头:“怎么这么多人找你啊,一会儿工夫好几个了。”
他飞快地打着字,“还早呢,至少得有九个,估计是张颜齐把你晕倒的事告诉他们了。”
这是我需要了解的关于刘也的事了,我问他:“张颜齐是谁?这九个人和你们有什么关系?”
赵让从抽屉里拿出一个精装相册,我接过来打开,里面塞了满满的照片,有单人照,也有合照,最多的一张拍了十一个人,刘也和赵让都在里面。
他指着一张十一人大合照,一个一个介绍过来:
“这个搭你肩膀的就是张颜齐,前几天爬山也有他,是个很有思想,有态度的专业rapper。最近在一边旅游,一边寻找创作灵感。”
“中间这个,个子不高眼睛也不大的叫周震南,看起来有点凶,但真人很可爱很厉害,是我们的队长。”
“穿牛仔外套的小帅哥是何洛洛,本名徐一宁,北京电影学院在读,成绩很好。”
“……”
“……”
“……”
末了他说:“我们11个人是一个组合,叫做R1SE.”
“组合啊,那其他人呢?”
“接了资源,分头工作去了。”
我对娱乐圈这一套不了解,只觉得这个团的情况听起来还不错。
“那我们俩这是在哪?公司吗?”
“是的,SDT.”
“SDT?”这和我上一世的认知有点偏差,记得那时经常听到室友骂刘也的公司,四个字,叫什么什么化。
“那是从前的,依海文化已经倒闭了。”
打完不知第多少局游戏,我扔下手机,百无聊赖地趴到窗台上。
赵让一个下午都没回来。
他说有些事要处理,走之前叫我最好别乱跑,外面容易迷路,公司里都是熟人,见了面怕解释不清。
外面花园布置得很精致,球形灌木平整,异色花块交错,正对着我的不远处还有口亮闪闪的小池塘。
我眼睛一亮,小池塘?
做女警察时,交警支队大院里有块菜地,为方便浇水还打了口浅浅的井。我刚到那里就发现井里有两只小青蛙,一直想捉来养,到最后也没养成。
塘边砌了小腿高的池沿,我伸头看去,几只小小的癞蛤蟆贴在池壁上,半身泡在浑水中一动不动。一片密麻黑点子游到近前,队形拉成一长条。
意外惊喜,没想到这里还有蝌蚪。
我挽起裤腿小心踩下去,水面只淹到膝盖。蝌蚪受了惊,黑色一大团散开又合拢,逃到另一头。这些小家伙游得真快啊,我瞄得再准,出手再快,掬起的也只有一把空水,半天下来矿泉水瓶里才有了两三只。
“刘也!”
正当我苦苦思索着如何抓它们的时候,后面传来一声急促的叫喊,回头便看到脸色异常难看的赵让。
“你在干什么?!”
我朝他晃晃手中的瓶子,“抓蝌蚪啊。”
他似乎是想起什么,绷着的五官松下来,“上来,你这样抓太慢了,我帮你。”
他把我拉上岸,回去拿了个蚊帐来。
“用这个抓蝌蚪?”我惊奇于他的想象力,“晚上蚊子咬你怎么办。”
“有防蚊贴,蚊帐基本没用。”他抖开蓝色蓬松的一团,自己下到水里,细密的孔眼一捞一个准,没多久瓶子里就游满了黑色豆点。
我禁不住赞叹:“你好厉害。”
他把瓶子递给一脸期待的我,“在花园里走走也行,这里人少。”
我看他一身白衣上溅了不少脏水,心里很过意不去,“给你添麻烦了,我就是有这点爱好,喜欢养小动物。”
“没关系。”赵让甩了甩脚上的泥,“他也喜欢。”
拿着蝌蚪回到房间,我看到衣柜旁多出三口箱子,一箱秋装,一箱冬衣,一箱各色围巾。赵让说任豪下午来过,他以我在睡觉为由没让他见我。
“就是那个在北京开公司的任豪吗,真好。”我艳羡地看着那些质量上乘的衣物,啧啧赞叹,“有这么一个朋友,你们整个团的服装都不用愁了。”
“他还带了何洛洛给你做的菜呢。”赵让冲桌子扬扬下巴,上面放着两个保温桶,“洛洛课业忙没空出门,就做了这些让任豪带来,等一有假就来看你。”
“这么好啊。”我打开保温桶看,一个装着虾仁炒蛋和排骨杂烩,一个装着米饭和清炒空心菜。好香,我幸福得眼睛都眯起来。
赵让把所有的菜都夹了一口,仔细品尝后才把筷子递给我,“吃吧,不咸。”
饭菜味道确实不错,加上我早就饿了,这些东西没一会儿就光了盘。赵让不让我动,自己把保温桶拎去洗了,拿纸巾揩净我掉在桌子上的米粒。
那个豆角玉米炖排骨是真好吃,也不知是谁教他的。我歪在床上咂吧着嘴回味,前两世都没谈过恋爱,除了父母,还没人这么照顾过我。
这个刘也,也太招人嫉妒了吧。
第二天早上我醒来的时候,赵让已经起床了,坐在旁边看手机。我伸了个懒腰,睡眼惺忪地说了声早上好,不能理解他怎么能起这么早。
昨晚他不知道跟谁视频,可能是组合那帮人吧,一改白天淡定的状态,拍着手笑得像只尖叫鸡。刚开始他没插耳机,一堆人硬生生把我吵醒,吱哇乱叫仿佛进了猴山。
吵死了,分开了还这么吵,聚在一起不得要命。
然而眼前的赵让又恢复了平淡的语气,说:“翻过来趴床上。”
我迷迷糊糊照做,后腰一凉,睡衣被他掀了起来。大脑瞬间清醒,我噌地恢复成躺姿,弓起腿躲开,“你要干什么?”
他修长的手指托着瓶棕色药水,“上药,你腰不好,昨天没感觉疼吗。”
我这才重新趴好,小声念叨一句:“我以为你要揍我。”
刺鼻的中药味儿散开来,他揉搓得温暖的手指在我腰上轻轻游走,药水挥发时凉丝丝的,十分舒服。
我问他:“你怎么还不去上班?”
“今天我休息。”赵让拧紧瓶盖,起身去洗手。自从知道了我不是刘也后,他再没做过什么亲密动作,即使是上药这种不可避免的接触,也只是点到为止。
有点遗憾,他的抱法其实很舒服,真的。
“去健个身吧。”他从洗手间出来,绕到衣柜面前拿出两套运动服,“别老躺着,这身子是得好好养,也得好好练。”
我兴奋了:“去啊,健身我老厉害了!”这话可不是撒谎,上辈子我学的是特警专业,索降、打拳、负重都来过,课余也经常泡在健身房,马甲线刚刚的。没想到最后分到交警队,白练了这一膀子力气。
赵让把白色那套递给我,“你总是在不经意间提醒我,你不是刘也。”
“去哪健身呢?公司不能待,外面会被人认出来吧。”
“放心,我有一个合适的地方。”
他开车带我去了郊区,行驶过悠长的林荫道,停在一间别墅门口。
别墅三层,看起来很大。赵让居然有钥匙,我看着门锁咯吱一声被扭开,对他的印象顿时上升到一个新高度。
“这是你家?”
“确切说是我们十一个人的家,我们几个在北京的,有空都会跑来这里健身”
室内装修得很温馨,家具一应俱全。小型健身房设在地下室,设施擦得纤尘不染,看得出是经常打扫。
我开了跑步机,呼哧呼哧跑起来。赵让看得眼皮直跳,替我把速度调低,“慢一点,跑这么快你承受不了。”
他果然了解刘也的身体,没多久我就累得上气不接下气,最后不得不下来歇一会。原来身体跟不上灵魂的感觉这么不好,我叹了口气,又开始怀念上辈子每晚八公里的日子。
旁边摆了几张圆形小蹦床,我跳上去,弹起的瞬间找回了一点灵体的自由自在,“怎么你们健身房还有这个,我只在儿童乐园里见过。”
“就是从儿童乐园里买来的。”赵让放下哑铃,蹲在旁边看着我跳,“这玩意可是最受欢迎的,所有人都抢着玩,还买了一堆海洋球互砸。”
还安了几个秋千架,这是什么巨婴附体的成年男团。
别墅里房间很多,赵让带着我挨个参观。
“夏之光和翟潇闻住在这,他们俩都养猫。”
我皱起眉头,昨晚赵让嚷嚷最多的名字好像就是这俩,想必是最吵之一。
“这几间房六个人都在天津,昨天张颜齐旅游到那了,他们还一起吃了火锅。”
房间各不相同但都有些灰蒙蒙的,床上蒙着大大的床罩,似乎有一段时间没人住了。
楼下餐厅有一面淡棕色木墙,上面挂满了照片,我一张张看过去,全是他们。照片里他们穿着各式统一的衣服,应该是在集体活动时拍的,一个个笑得都很开心。赵让不知按了哪里的开关,一串彩灯闪闪亮起,映得每个人的脸都灿烂一片。
我不禁羡慕,“你们感情真好。”
这也是做人的魅力所在,灵魂永远是孤独的。
不知为什么,每个灵魂好像都使用着不同的语言,我从未听懂过其它灵魂的话,也从未被听懂过。
也见过两个灵魂能够交谈的情况,但交谈内容十分有限,最后还是分道扬镳。路上的游魂,从来都是踽踽独行。
我问他:“你们什么时候会回这里住?”
“十一个人在一起的时候。”
“辛苦你们邻居了。”
我和他并肩躺在顶楼上。
凉椅也摆了十一把,这里的一切都刚好是十一份,似乎多一个嫌多,少一个就更少了。
赵让一定很喜欢这里,已经待了一天,看样子是要等刘也回来之后再回公司了。
“你为什么不住在这里?11个人可以住,你和刘也也可以住着等他们回来啊。”
他摇摇头,“等不到的,再过一段时间,这把钥匙可能也开不了锁了。”
我还想继续追问,他的眼睛闭上了,无声地拒绝了我。
我只好不再说话,看向钴蓝色天空中一颗颗遥远的星星。算算时间,刘也过会就该回来了,那个灵魂可能就在旁边等着,也可能在四处游荡,不管离得多远,时间一到都会自动归位。
沉默中赵让突然开口:“我有个问题想问你。”
“问。”
“你之前说,人死了之后灵魂不会消失,还能再次投生?”
“对啊。”
“那……”
他顿了一下,似乎在犹豫接下来的话该不该说出口。
“说啊,再不说我就要走了。”
“我和刘也,能不能在下一世再相遇?”
我感到自己正在被抽离这具身体,低下头看得见刘也安睡的容颜,和我透明的双手。
我看见了那原本的灵魂,沉默地站在一边。
终于完全分离开,刘也躺在原处,他的灵魂正一点点融入,鸦羽般乌黑的睫毛微微颤动,这次应该不久之后就能醒来。
赵让抱着他,抬头向空中寻觅,大概是以为我飘在上面,殊不知我就站在旁边,近得能看清他收紧的手臂,用力的骨节泛白。
刚刚那个问题,我纠结良久,还是选择了告诉他真相:“不能。”
赵让和刘也不可能在下一世再相遇。
关于灵魂的规则我只告诉了他一个大概,也难怪他会产生误解。事实是,灵魂是永生的,而刘也只存在于这一世。
那具灵魂,20多年前喝下孟婆汤,白纸一样融入还是婴儿的刘也。到如今经历过无数事,遇到无数人,所有这些影响堆砌在一起,才有了他爱的这个刘也。
正是因为这世界太庞大,太繁杂,才无论如何不能造出两个同样的人,从始至终,这世上只能有一个刘也,也只能有一个赵让。
我对赵让说,你只有这一世的时间能好好对他,他也只有这一世的时间能拥有你。
他说,我会的。
我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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